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财产安全,现理学部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理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检查督促各专业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清玲
副组长:周清华、汪炜军
成员:江金春、胡伟、朱菊霞、张华欣
二、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与机房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江西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 组织指导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确保实验室与机房网络信息安全。
5、组织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6、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机房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7、负责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
8、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9、负责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